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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型功能材料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

发布日期:2017-08-28    点击: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的意见》(晋政发〔2017〕4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实施办法(第一批)的通知》(晋教科〔2017〕9号),省教育厅于2017年8月组织进行了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第一批)的申报、遴选工作,全省共有25所高校报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项目35项,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议答辩、社会公示等环节的相关工作,近日,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第一批)认定结果的通知》(晋教科〔2017〕10号),认定我院新型功能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等10个协同创新中心为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第一批)B类增补建设项目。这是省教育厅2015年以来,第三次启动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认定32个协同创新中心分布在13所本科院校。

“1331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第一批)采用申报评审制,申报范围为全省25所本科院校。本次申报的特色与亮点主要是面向“行业产业类”的协同创新中心,紧密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和农业等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方向。

通过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深化我院与省内各类企业、研究所、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及其他高校的密切合作与资源共享;深化与省外及国外高校、研究所、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交流和合作;引入各类社会资源,汇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将有效促进我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的综合改革进程,为我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大学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