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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太原工业学院 关于表彰2015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次为好的单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3-25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处级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太工党发〔201524 号)和《关于2015年度全院处级单位工作目标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太工党发〔201536号)要求,经考核测评,党委会研究审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确定化学与化工系等8个处级单位2015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次为好,其他处级单位考核等次为较好。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院快速发展,院党委、院行政决定对考核等次为好的单位予以表彰,给予增加10%年度基本运行经费的奖励。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学院深化内涵建设的关键之年。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实现“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推进工程应用特色鲜明和区域(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而努力奋斗。

特此决定

 

 

 

附:太原工业学院2015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次为好的单位

        

附:

太原工业学院2015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等次为好的单位

教学单位(3个)

化学与化工系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 材料工程系

非教学单位(5个)

党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统战)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人事处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