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根据纪委践行“法治建校、清廉建校”的要求,材料工程系学术委员会对材料系闫蕊等13位教师的科研激励工作量(T4)进行审核评定,通过验证佐证材料,一致同意认定闫蕊等13位教师的科研激励工作量。详细工作量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系学术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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