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学院决定于10月下旬对2015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见附件1)。
二、组织形式
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检查。
院级项目由各系(部)按学院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各系(部)应成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应由3-5名具有讲师(或博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工作采取项目组PPT汇报、回答问题、专家组查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和评议的形式进行。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和尚待解决的问题、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内容、人员等有无重大调整,若有调整是否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3)等内容。各项目组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陈述5分钟,答辩5分钟。
四、检查程序
1.各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任务书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制作项目答辩PPT。
2.各系(部)答辩结束后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审核意见及检查结论,检查结论分继续实施和中止实施两类。
3.各系(部)在项目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于10月23日前提交工作组名单、每个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每个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评审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档一份,电子档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tgsjk3566064@126.com
五、时间安排
院级大创项目的各项工作在10月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系(部)自行制定,并将答辩时间、地点于10月16日前交至实践教学科。
国家级、省级项目于2015年10月21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时间:10月23日14:00;答辩地点:D1005教室。
六、其他要求
1.中期检查是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一项常规工作,请各系(部)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组织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了解各项目进展,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以便项目实施更有成效。
2.学院将对各系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中期和结题环节进行监督,并将“大创”工作做为各单位年终教学考核的一项指标。
3.所有材料由系(部)统一按时提交,提交材料电子版时,命名为“**系大创中期检查材料”。
4.系(部)做好中期检查的相关资料留存和工作总结,本次提交材料系(部)须自行存档一份,以备案备查。
5.各系(部)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联系人:范艳 联系电话:3566064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