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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年度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4    点击:

    各教学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学院决定于10月下旬对2015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见附件1)。

    二、组织形式

    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检查。

    院级项目由各系(部)按学院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各系(部)应成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应由3-5名具有讲师(或博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工作采取项目组PPT汇报、回答问题、专家组查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和评议的形式进行。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和尚待解决的问题、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内容、人员等有无重大调整,若有调整是否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3)等内容。各项目组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陈述5分钟,答辩5分钟。

    四、检查程序

    1.各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任务书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制作项目答辩PPT

    2.各系(部)答辩结束后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审核意见及检查结论,检查结论分继续实施和中止实施两类

    3.各系(部)在项目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于1023日前提交工作组名单、每个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每个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评审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档一份电子档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tgsjk3566064@126.com

    五、时间安排

    院级大创项目的各项工作在10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系(部)自行制定,并将答辩时间、地点于1016日前交至实践教学科。

    国家级、省级项目于20151021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时间:102314:00;答辩地点:D1005教室。

    六、其他要求

    1.中期检查是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一项常规工作,请各系(部)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组织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了解各项目进展,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以便项目实施更有成效。

    2.学院将对各系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中期和结题环节进行监督,并将“大创”工作做为各单位年终教学考核的一项指标。

    3.所有材料由系(部)统一按时提交,提交材料电子版时,命名为“**系大创中期检查材料”。

    4.系(部)做好中期检查的相关资料留存和工作总结,本次提交材料系(部)须自行存档一份,以备案备查。

    5.各系(部)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联系人:范艳                     联系电话:3566064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