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学院决定在2016年3月中旬—6月初(教学第4周—第14周)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要求40岁以下、本校任教不满10年的教师积极参加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同时,要组织参加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教师召开课堂教学研讨会,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系部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观摩情况统计表》(附件2)、《系部教学观摩活动及课堂教学研讨会总结》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纸质文档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发到tgjyk3566044@126.com。
联系人:谷翔 联系电话:356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