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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系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8-03    点击:

材料工程系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实习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实习教学的目的与组织管理

1.实习教学的目的是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对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的了解;使学生拓宽视野,巩固和运用所学过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劳动观念,激发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实习教学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新途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实习教学工作由系部负责贯彻执行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系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实习教学计划、实习教学大纲,负责实习前的动员、安全教育并负责落实实习教学任务和管理工作、实习教学检查与工作总结等。

3.系部成立实习教学领导小组,在每次实习前还应成立相应的实习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系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领导组应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及时解决实习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习结束后及时召开实习总结会议与评定工作。

三、实习教学的内容与形式

本系部承担的实习教学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及毕业实习等。

实习教学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省内与省外、实习教学与课程教学相结合的多种组织形式,各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选择。对于以分散形式进行的实习教学,按《材料工程系分散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四、实习教学计划

   各种实习必须有完整的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实施计划由系或教研室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定,经系部主管教学主任审批后,在实习前报教务处备案。

实习教学大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

2. 基本要求;

3. 实习内容;

4. 实习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

5. 实习时间安排等。

实习教学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实习单位、时间与地点、实习人数、实习日程安排等。实习计划经系部领导批准后,各专业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

五、实习基地建设

实习基地的选择应满足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系部应加强实习基地的联系与交流,适当聘请实习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实习基地的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系部应定期召开实习基地工作会议,总结实习教学工作经验,听取实习基地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实习教学工作。

六、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贯彻实习教学质量责任到人制度,实习学生所在系教学主任及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共同负责质量管理。

1. 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或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拟定实习进度。

2. 组织安排好赴校外实习的往返旅途及住宿,并确保安全。

3. 负责实习前的动员 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开始前向学生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动员学生

4.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

5.实习指导教师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次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带队教师有权暂停其实习,并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系部主任,按照校纪校规做出相应处理。

6.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应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将视为教学事故。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系部主任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7.实习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交回系部)。

8.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负责组织实习考核、撰写实习评语和成绩评定工作。

9.实习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内容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建议情况等,于返校后一周内向系部提交实习工作总结。

七、学生要求

   学生必须做到:

1.学生必须参加实习前的动员大会,明确实习任务。

2.实习过程中,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记好实习笔记。

3.实习结束后,严格按照《材料工程系专业实习报告格式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报告,向系部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需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全过程缺勤达三分之一以上者按不及格论。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则不予毕业。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可在寒暑假期间自行联系进行实习或随下一年级学生进行实习。

5.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规定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的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八、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按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日记(笔记)、实习报告(总结)等。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认真并齐全、完整,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认真、齐全,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日记较认真,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记实习日记,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评定为不及格。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九、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结束后一周,各专业组织召开实习总结交流会议,汇总各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并存档,讨论进一步提高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水平,同时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实习考核总结表》报教务处备案。系部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总结材料形成系部实习教学总结,涵盖实习内容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建议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书面实习总结材料由系部存档。

十、实习资料存档和质量监控

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习总结材料等相关材料由系部负责存档,保留至少4年;实习大纲、实习协议书需长期保存。系部实习教学领导小组通过检查实习环节材料,听取教师、学生反馈意见,询问实习单位等方式来评价实习工作,并对实习工作进行总体考核。

十一、实习经费管理、使用程序

各专业实习前向教务处提交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实施计划,教务处根据实习类型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可预借实习经费。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太原工业学院实习考核总结表》,检查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报销实习经费。

附则

   《材料工程系实习笔记要求》、《材料工程系专业实习报告格式要求》、《分散实习管理办法》、《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表》、《实习考核总结表》、《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年度实习计划》等规范表格请从系网站下载。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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