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实践教学是树立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 实践教学范围
理论教学以外的所有教学环节,含实验教学、各类实习教学、各类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等,均属于实践教学范畴。
二、实验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
1.实验教学由实验教学计划、内容和方法、手段以及考试考核等环节组成。实验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贯穿于实验教学的全过程。
2.健全实验教学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各系督导组负责本系所承担的实验课质量的管理与监督检查;课程主讲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对课程实验教学质量负责。
3.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实行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制,全面负责该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4.实验教学计划管理。实验教学计划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讲义、实验教学计划等。实验教学大纲由系组织教研室、实验室编写,系主管教学主任审核,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实验教学计划必须按实验教学大纲执行,杜绝随意性。所有实验课必须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并且由实验指导教师、任课教师选定或编写,系教学主任审核,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审定并组织实施。
5.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的管理。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应努力探索实验教学规律,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及时将本学科科研新技术充实到实验教学中,逐步建立新的实验教学体系。大力倡导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造性实验。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并加强创新实验室建设,为培养学生工程意识与创新能力提供基本的场所。
6.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并及时解决实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加强学生评教工作。学期中和学期末,各系领导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实践教学环节,系督导组每学期至少检查二次实践教学环节,各系除规定的全院教学检查外,还要不定期抽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结果由系督导组汇总,直接与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交流研讨,必要时通报系领导。
三、实习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
1.实习教学包括金工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集中或分散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
2.贯彻实习教学质量管理责任制。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质量管理。实习带队教师负责具体指导实习的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
3.实习教学计划的管理。完善的教学计划是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的基础。实习教学计划包括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材(讲义或指导书)及实习实施办法。实习指导讲义由教研室教师与实习基地带队教师一起编写。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大纲由所在教研室编制,经系部审核后。实习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定,批准后列入计划执行。
4.实习过程管理与监控。系督导组要把实习质量检查纳入日常工作,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基地实习教学情况。分散实习要进行一对一的抽查并记录在案。教研室主任应检查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安排及总结情况。
四、设计类教学环节的质量管理
1.设计类实践教学包括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2.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负责相应教学环节的质量管理。系督导组负责设计类教学环节的管理和监控。
3.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按相关管理条例执行。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落实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系要积极开展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实践教学的信息反馈机制,客观、真实反映实践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