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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手册

发布日期:2021-06-17    点击:


材料工程实验中心

实验室安全手册

第一章 总述

1.1 前言

1.2 实验室安全行为总则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2.1 药品使用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2.2 加工设备操作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2.3 日常检测设备操作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2.4 高温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2.5 玻璃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2.6 气瓶使用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第三章 实验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3.1 化学药品应急处理

3.2 烧伤应急处理

3.3 外伤应急处理

3.4 消防应急处理

第四章 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4.1 危险药品管理注意事项

4.2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第一章 总述

1.1 前言

为更好的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实验室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全系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零事故、零伤亡,结合本系实验室的专业特点,特制订本实验室安全手册。

1.2 实验室安全行为总则

1. 所有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

2. 实验前要对所用的实验装置及药品等进行认真的检查。按照实验要求作好充分的准备,方可进行实验。

3. 所有师生需在实验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允许及指导下,方可进行实验,不可随意进出实验室,更不可蛮干。

4. 必须估计到实验的危险性。

实验事故虽不可预测,但其危险性的大小可以提前预计。即使对不太了解的实验,也必须推测其危险程度提前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以下几类实验,必须十分注意,使之万无一失,方可实验。

1 不了解的反应及操作;

2 存在多种危险性的实验(如发生火灾、爆炸、毒气等)

3 在高温、高压等严酷条件下进行的实验;

5. 必须充分作好发生事故时的预防措施并加以检查后,才能开始实验。

实验前,先了解清楚需要关闭的主要龙头、电气开关,灭火器或急救装置的位置及操作方法、处理措施,以及清理好万一发生事故时退避的道路,明确急救方法和联络信号等事项,才能开始进行实验。

6. 实验结束后,需认真清理实验台面;并报告管理人员确认设备完整后方可离开,并关注回收溶剂、废液、废弃物等的处理。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2.1 药品使用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药品使用前,要弄清楚所用药品的毒性、性能和防护措施。

实验操作要规范,在操作过程中要佩带防护用具,离开实验室要洗手、并做好药品的安全存放。

大多数化学药品都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毒化学药品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而发生中毒现象。

HF侵入人体,将会损伤牙齿、骨骼、造血和神经系统;烃、醇、醚等有机物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麻醉作用;

三氧化二砷、氰化物、氯化汞等是剧毒品,吸入少量会致死。

使用有毒气体(如H2S, Cl2, Br2, NO2, HCl, HF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

苯、四氯化碳、乙醚、硝基苯等蒸汽经常久吸会使人嗅觉减弱,必须高度警惕;有机溶剂能穿过皮肤进入人体,应避免直接与皮肤接触。

剧毒药品如汞盐、镉盐、铅盐等应妥善保管。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热源诱发,极易发生爆炸。

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对于防止爆炸,主要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禁止在实验室内喝水、吃东西。饮食用具不要带进实验室,以防毒物污染,离开实验室及饭前要冼净双手。

2.2 加工设备操作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本系加工设备包括高分子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专业各种成型设备,大部分设备涉及加热、搅拌、挤出等装置。

操作设备时,严禁留长发并俯身操作,防止卷入产生伤害。

对于高速运转的部件在运转过程中,严禁携带手套触摸设备,防止绞缠并造成伤害。

挤出机、吹膜机、平板硫化仪等都包含高温组件,操作时要注意温度调节范围,严禁超负荷使用,并在运转过程中,严禁用手触摸组件,防止烫伤。在取出模具时,一定要佩带防护手套,不允许露出胳膊等部位。

设备运转时,禁止将手、肘等支撑在设备上;禁止在运转中取下或安装某些装置,需关闭电源操作;如必须在运转中安装,必须有两人在场,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徒手清洁物料碎屑,应该使用毛刷或专业工具清除。

设备运转中,如出现异常,应首先关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可维修,严禁带电操作。

各个设备配置的配件,如刮刀、刮铲、特殊螺丝刀等种类较多,在操作设备结束后要及时将配件放置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丢弃。

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闭设备,把配件放置合理,清理所有废物料,并放置到指定位置,最后仔细擦拭设备,报告管理员通过方可离开。

2.3 日常检测设备操作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本系日常检测设备包括高分子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专业各种检测设备,如拉力试验机、压力试验机、万能试验机、维卡热变形测定仪、橡胶硫化仪、转矩流变仪等,大部分设备涉及力学、加热等部件。

拉力试验机等力学性能检测设备均有安全罩,夹持试样后,一定要关闭安全罩,防止由于拉力作用等导致破碎物溅射到眼中。

维卡热变形测定仪在工作时,设备中存在大量的热硅油,注意在操作过程中防止溅射到皮肤烫伤。

转矩流变仪装料与旋转部位存在高温,运转中防止烫伤,在中间换料与清理过程中,要将旋转部位轻拿轻放,防止砸伤脚部,并拽断信号线产生设备损坏。

冲击试验机、抗磨试验机等在运转中会有高速运动,严禁将手等部位放置在设备上,以防产生缠绕,产生人身事故。

垂直燃烧仪等有明火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控制好火源和范围,设备周边严禁放置可燃物品,防止发生燃烧事故。

凡是力学检测设备均存在力学范围,在操作开始前必须能粗略估计样品的力学性能指标,防止操作设备范围,产出不必要的损坏与事故。

凡是需要保护气体或反应气体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明白气体的使用性质,如气体类型、浓度、使用压力、流速等,并检查连接管道是否存在漏气现象,往设备中通入气体时要严格按照实验规程,防止发生压力过大、流速过快,使得设备内部产生高压,发生安全事故。

2.4 高温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本系高温设备主要包括高分子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专业各种烘箱、高温炉、气氛炉、烧结炉等,大部分设备包括加热、真空等部件。

使用烘箱时,不能烘含大量低沸点溶剂的物料,容易造成烘箱爆炸。

普通烘箱在使用时,一般温度不得超过120℃。在使用前,要清楚物料的燃点等性质,升温过程要在设备允许步长范围内,防止损坏设备。

真空烘箱在使用时,要明确操作步骤,真空设备要定期维护,特别注意垫圈等部件,防止产生漏气、压力不达标等情况。

使用有机物,尤其是有机液体时,要装入合适的容器中再放置到烘箱中处理,严禁放置在塑料等托盘中,液体流出腐蚀箱体。

高温炉在使用时,严禁加入低温蒸发盐类,如硝酸盐等,升温过程中盐类蒸发会腐蚀加热部件,产生设备损坏。

高温炉在使用时,要根据烧成制度选择合适的容器,如瓷舟、匣钵、坩埚等,特别注意药品与容器在一定温度下发生反应,粘附在炉体内部,损坏炉体。

高温炉加热导电部件一般位于炉体上方,在运转过程中,严禁用手等触摸炉体上方,产生电击事故。

实验高温炉全部属于电加热原理,所以设备中均包含高电压转换装置,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严禁触摸任何部位,防止产生高压电击事故。

有部分实验需要在过程中开启炉门,所有炉体严禁在高于200℃以上时开启炉门,防止急冷空气对流将加热部件脆冷断裂,并且有部分物料会在高温时喷射,损坏眼睛。

开启炉门时,要佩带高温手套,并使用长镊将坩埚等夹出,严禁在开启时脸部正对炉门口,高温喷射产生事故。

使用管式气氛炉时,要在炉体内部通入保护气体,一定要注意操作步骤、气体压力等环节,防止炸裂管体,产生事故。

2.5 玻璃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本系由于专业特征,使用玻璃设备主要为小型玻璃仪器,如烧杯、量筒、各种烧瓶等。

在使用玻璃仪器时,尤其是容器中有腐蚀性等原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掉落破碎划伤手臂,并产生腐蚀性事故。

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仔细检查仪器表面,如存在裂痕等严禁使用。

实验中反应烧瓶里添加物料一定不要超过烧瓶容积的 2/3

橡胶管与玻璃管连接时,要使用水、甘油等润滑一下,并并边旋转边插入,防止用力过紧,破碎刺伤身体。

玻璃设备使用,严禁骤冷骤热,局部加热。

严禁在玻璃瓶和量筒内配置溶液。

玻璃碎片严禁随意丢弃,要包裹严密丢在指定的垃圾区域。

需要对玻璃器件加工时,要由专业人员操作,并佩戴防护手套和眼镜。

2.6 气瓶使用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气瓶对应颜色不同,所储存气体类型不同,主要有:

氢气:淡绿色瓶体,大红字体;氧气:淡蓝色瓶体,黑色字体;

氮气:黑色瓶体,淡黄色字体;二氧化碳:铝白色瓶体,黑色字体;

氩气:银灰瓶体,深绿色字体。

气瓶必须存放在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并且要严禁明火,防曝晒。除不燃性气体外,一律不得进入实验楼内。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在专用支架上。

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敲击、滚滑或剧烈震动。搬前要戴上安全帽,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乙炔瓶严禁横卧滚动。

气瓶应按规定定期作技术检验、耐压试验。

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钢瓶,如乙烯、乙炔等,应在储存期限内使用。

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应旋进7圈螺纹,俗称吃七牙),不得漏气。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气流摩擦,防止产生静电。

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不得有油类存在。

氧气瓶、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不能达到时,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并不得小于5m

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MPa的余压。 

第三章            实验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3.1 化学药品应急处理

当不小心吞食药品时,为了降低胃中药品的浓度,缓延毒物被人体吸收的速度并保护胃粘膜,可饮食下述任一种东西:如牛奶;蛋清;面粉;淀粉;或土豆泥的悬浮液以及水等。

吸入时有毒气体时要立刻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服,放松身体。

化学药品沾着皮肤时,用自来水不断淋湿皮肤。当进入眼睛时,撑开眼睑,用洗眼器水洗 5 分钟。千万不要使用化学解毒剂。

强酸沾着皮肤时,用大量水冲洗 15 分钟。如果立刻进行中和,因产生中和热,有进一步扩大伤害的危险。因此,经充分水洗后,再用碳酸氢钠之类稀碱液或肥皂液进行洗涤。但是,当沾着草酸时,若用碳酸氢钠中和,因碱而产生很强的刺激物,故不宜使用。此外,也可以用镁盐和钙盐中和。

强碱沾着皮肤时,立刻脱去衣服,尽快用水冲洗至皮肤不滑为止。接着用经水稀释的醋酸或柠檬汁等进行中和。进入眼睛时,撑开眼睑,用水连续洗涤 15 分钟。

3.2 烧伤应急处理

烧伤时,作为急救处理措施,将其进行冷却是最为重要的。该措施要在受伤现场立刻进行。

烧着衣服时,立即浇水灭火,然后用自来水洗去烧坏的衣服,并慢慢切除或脱去没有烧坏的部分,注意避免碰伤烧伤面。至少连续冷却30分钟至2小时左右。冷却水的温度在1015℃为合适,最好不要低于这个温度。为了防止发生疼痛和损伤细胞,受伤后采用迅速冷却的方法,在6小时内有较好的效果。

对不便洗涤冷却的脸及身躯等部位,可用经自来水润湿的23条毛巾包上冰片,把它敷于烧伤面上。要十分注意经常移动毛巾,以防同一部位过冷。若患者口腔疼痛时,可给其含冰块。

大面积烧伤时,要将其进行冷却在技术上较难处理。同时,还应考虑到有发生休克的危险。因此,严重烧伤时,应用清洁的毛巾或被单盖上烧伤面,如果可能则一面冷却,一面立刻送医院治疗。

3.3 外伤应急处理

由玻璃等东西造成的外伤原则上可直接压迫损伤部位进行止血。即使损伤动脉,也可用手指或纱布直接压迫损伤部位,即可止血。

由玻璃碎片造成的外伤,必须先除去碎片。若不除去,当压迫止血时,即会把它压深。

头部受伤时,虽然因其血管多而容易出血,但同时不易化脓。其头部皮下血管,纵然被切断也不能收缩,因此,即使小伤也会引起大出血。

头部受伤出血时,最好用手指压迫靠近耳朵附近触及脉搏的地方。其后,用包头布把头部周围紧紧包扎起来。

脸部同头部一样,血管很多,容易出血,但也容易痊愈。此部位因有鼻、嘴等器官,因此当脸部外伤出血时,有堵塞呼吸道的危险。要使患者俯伏着,这样容易排出分泌物或流出的血,也可防止舌头下坠堵塞气管。

颈部因密布着重要的内脏器官、血管和神经,故颈部受伤时,必须进行恰当的处理。大量出血时,可压迫颈部稍后的颈总动脉。但要注意防止窒息。

3.4 消防应急处理

灭火器的分类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一般 B 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 A 类火灾,但不能扑救 B 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

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 10米左右,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

泡沫灭火器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可靠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止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操作。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防止手被冻伤。灭火时,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外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由强氧化性物质引起的火灾,一般用水灭火。但由碱金属过氧化物引起着火时,不宜用水,要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砂子灭火。

由强酸性物质引起的火灾,可大量喷水进行灭火。

由禁水类物质引起火灾时,可用干燥的砂子、食盐或纯碱把它覆盖。不可用水或潮湿的东西。

由自燃类物质引起的火灾,通常用干燥砂子或干粉灭火器灭火。若数量很少时,则可采用大量喷水灭火。 

第四章            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4.1 危险药品管理注意事项

4.1.1 日常管理主要关键点

材料工程系危化品采购需统一管理,每学年在指定时间段由实验中心统计并上报,经主管处室同意并统一采购后领取。

严禁教师私自采购危化品,特别是安全管制类药品。

危化品的保管人员由专人负责,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

所有危化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标签必须完整。

危化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到双人收发、双人双锁的两双制度。

危化品领取必须由实验教师或指导教师领取,严禁学生私自领取,领取时间为固定时间,具体时间由实验中心发布。

危化品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外借或流向社会。

教师科研需要危化品采购需统一申报,使用过程中采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危化品使用过程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其中管制类药品须单独详细记录。

危化品使用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学生不得单独进行,必须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系部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危化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化品一次,清点过程要有台账记录。

4.1.2 危险药品使用注意事项

需事先充分了解所使用物质的性状,特别是着火、爆炸及中毒的危险性,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危险物质。

通常情况,危险物质要避免阳光照射,需将危险物质放置于阴凉处,避免异物混入,并严格隔离火源、热源。

使用危险物质时,要尽可能少量使用。对不了解的物质,必须进行预备试验。

在使用危险物质之前,必须预先考虑到发生灾害事故时的防护手段,并做好周密的准备。对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实验,要准备好防护面具、灭火器材等;而有中毒危险时,则要准备橡胶手套、防毒面具及相关解毒措施。

强氧化性物质因加热、撞击容易发生爆炸,故要远离火源和热源。要保存于阴凉处,避免撞击。与还原性物质或有机物混合,将会因氧化发热而着火。

过氧化物与水作用产生 O2,与稀酸作用,则产生 H2O2并发热,可能造成着火。

有机过氧化物,在化学反应中能作为副产物生成,在有机物贮藏的过程中也会生成(如醚类化合物),需予以注意。

强酸性物质与有机物或还原性等物质混合,会因发热而着火。

禁止用破裂的容器盛载强酸性物质,以免洒漏,若此类物质洒漏,需用碳酸氢钠或纯碱将其覆盖,然后用大量水冲洗。

将有机金属化合物溶于溶剂中稀释,若此过程中其溶剂飞溅,即有着火的可能。需将其密封保管,远离可燃性物质。

金属锂、钠或钾等物质与水反应,会放出氢气而引起着火、燃烧或爆炸。

使用腐蚀性物质后,要严格实行漱口、洗脸等措施。

4.2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废液的浓度超过一定的浓度时,必须进行处理。

最好先将废液分别处理,如果是贮存后一并处理时,虽然其处理方法将有所不同,将可以统一处理的各种化合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产生有毒气体以及发热、爆炸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

含有络离子、螯合物之类物质的废液,只加入一种消除药品有时不能把它处理完全。因此,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注意防止一部份还未处理的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出去。

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药纸、棉纸、废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不要丢入垃圾箱内。要分类收集,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然后保管好残渣。

处理废液时,为了节约处理所用的药品,可将废铬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机物,以及将废酸、废碱互相中和。要积极考虑废液的利用。

对甲醇、乙醇、丙酮及苯之类用量较大的溶剂,原则上要把它回收利用,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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