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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1-06-17    点击:

材料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学院及系部各项安全规定,结合学院和系部工作实际,特签订本系部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二、实验室每个岗位人员都要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到人,没有签定安全责任书不能上岗。

三、在进行科研、教学、大创、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四、各实验室钥匙原则上由该室责任人和相关实验室主任保管,教师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

五、教师或学生需要在节假日、夜间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主任或岗位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一律拒绝进入。

六、加强对药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材料工程系实验药品领用管理制度》等,随领随用,安全管理,危险废物、使用完和未使用完的化学试剂瓶和玻璃器皿不准随便乱扔、乱放、乱倒,必须集中统一处理。

七、实验室责任人要严格做好日常实验室的维护、卫生等工作。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各实验室负责人、系部主管责任人各持一份。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主任:

系部主管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