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二、学生作息时间
时 间 |
项目 |
6:10 |
起床 |
6:20——7:00 |
早操、早读 |
7:00——7:50 |
早餐 |
7:50 |
预备铃 |
8:00——8:50 |
第一节课 |
9:00——9:50 |
第二节课 |
9:50——10:10 |
课间操 |
10:10——11:00 |
第三节课 |
11:10——12:00 |
第四节课 |
12:00——14:20 |
午餐、午休 |
14:20 |
预备铃 |
14:30——15:20 |
第五节课 |
15:30——16:20 |
第六节课 |
16:40——17:30 |
第七节课 |
17:40——18:30 |
第八节课 |
18:30——19:20 |
晚餐 |
19:30——20:20 |
第九节课 |
20:30——21:20 |
第十节课 |
23:00 |
熄灯 |
请全院师生员工遵守作息时间。各单位要做好准备,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