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六个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防治“吃空饷”问题的核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防治领导组
负责我院防治“吃空饷”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人事副院长 纪委书记
成 员:人事处长 监察室主任 审计处长 财务处长江x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3566069,0351-3566059
电子邮箱:rsc_3566069@163.com
通信地址:太原工业学院人事处
二、防治范围及内容
(一)防治范围:我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防治内容: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其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的,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
1.院属各单位针对防治“吃空饷”专项工作,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对照本单位职工实际在职在岗情况、考勤申报情况,逐一核查,形成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2.领导组办公室对全院编制情况、实有人数、考勤上报情况、工资发放及社保关系管理等方面进行核查。
3.领导组通过逐级核查、受理举报、现场走访察看等形式进行深入核查,并公示自查结果。
4.对照《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我省要求,结合我院自查自纠的实际情况,形成自查工作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二)建立健全制度
1.进一步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加强考勤管理、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人员编制、工资发放长效监控机制,做到实有人员信息与工资核定统发信息、社保管理实有人员信息相对应。
2.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完善人员岗位管理、工资管理、社保关系管理及内部公示等制度。
3.形成常态化“吃空饷”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活动,同时接受并及时核实查处群众举报线索,每年年底对“吃空饷”问题进行梳理和“回头看”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查遗补缺,准确统计,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上报。
(二)排查问题线索,做到有问必查、违规必究。对有问不查、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坚持公正公开,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纠正,及时答复、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