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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3-04-28    点击:

一、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工程实际及科学研究问题的能力。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查阅、收集、分析、整理资料的能力;培养学生制定设计方案的能力和进行基本设计、计划、绘图、实验、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进行数据处理、综合分析、总结归纳的能力;培养学生撰写论文的能力。

二、组织与管理职责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系内实行系、教研室、指导教师三级负责制。

(一)系主要职责

成立以系主任为首的系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该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等组成。其职责包括:

1.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督促、考核方案细则的实施情况;

2.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的成员组成、工作规范,督促、考核规范执行情况;

3.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论文或设计的内容与要求,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等)、质量(难度、综合应用等)及进度做出明确的、实事求是的规定;

4.根据本系(部)各学科专业特点,明确和细化本系(部)的管理、规定和部署职责,具体任务如下:

(1)组织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和指导教师资格;

(2)负责对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定期检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档案和经费管理;

(4)批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名单。

5.定期研究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

(二)教研室主要职责

1.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和学生实际情况,组织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指导教师名单,

2. 组织编写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3. 组织填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任务书。组织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

4. 督促并检查开题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课题的设计(论文)质量。

5.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范化要求,负责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格式、内容)审查工作。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毕业答辩,即确定准予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

6. 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专家审阅。成立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完成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7. 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确定向系里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8.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并向系里提供书面报告。

9. 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存。

(三)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根据系安排,按时向学生公布选题计划。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周内下发给学生,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2.应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生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写作提纲;

3.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注意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与工作态度、考勤等;

4.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开题报告、实验研究、实际计算、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答辩等各项工作;

5.对学生提出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应保证对学生指导、答疑、检查的周学时数,每周不得少于2次;

6.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学生和实验室等工作环境的安全;教书育人,以良好的学风与品德影响学生,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的培养;

7.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写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成果的意义等评语、意见和建议;

三、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实施

(一)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际紧密结合,做到“一人一题” 。

1.选题的原则是: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应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允许将一些需深入研究的专题作为学生的选题;

(3)选题应符合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其中在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题目应占有较高的比例;

(4)选题的分量、难度、深度要适当,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又能使少数学习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5)选题的任务应明确,要求应具体,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开拓性;

(6)选题时要注意外语能力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

2.下列情况的题目不宜作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不吻合的;

(2)范围过于狭窄,内容过于单一,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的;

(3)属于尖端科技或过于宏观,本科学生难以胜任的;

(4)无法按期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5)与以往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雷同的。

3.选题计划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后各系(部)汇总报教务部备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必须改变选题或内容的,需经教研室主任批准,报系重新备案。

4.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其选题应经校内外指导教师按规定共同审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为了保证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质量,实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自查、系教学领导小组检查的二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和督促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度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之前,指导教师对任务书的内容、工作量、设计教室、参考资料或原材料、仪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之初,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详细讲清各个题目的任务、目标要求及设计步骤与基本方法,指导学生做开题报告。

(3)系毕业设计(论文)教学领导小组将在设计(论文)开始的第一周内,组织检查开题情况。

2.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1)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指导教师要对自己的学生进行经常性指导,随时了解、检查各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学生所遇到的各种有关问题。

(2)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负责教学工作的系主任要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并处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掌握进度情况。

(3)系毕业设计(论文)教学领导小组要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对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及教学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院教务部。

3.答辩资格的审查

(1) 进行答辩之前一周,教研室主任应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并经系毕业设计(论文)教学领导小组批准。

(2)对没有完成任务或有重大错误、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事实的学生,经系毕业设计(论文)教学领导小组认定后,取消其答辩资格并报学院教务部批准,公布其名单,不准其答辩,成绩以“不及格”记。

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的资格

(1)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具有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可以承担指导工程设计性质的毕业设计(论文);

(3)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者,可协助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但应有本院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参与合作指导。参与合作指导的本院教师主要负责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工作进度,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校外指导教师负有与校内指导教师共同的责任,即必须按照学院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专业培养目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2.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编写出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进度表。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和检查学生是否按进度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依据,指导教师应认真编写任务书,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前发给学生。

(2)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单独指导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

(3)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答疑,检查学生毕业设计或实验进行的情况,并进行考勤。在校内进行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每周要对每个学生至少进行2次认真的指导、检查。

(4)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态度和设计(论文)质量有详细的了解,要认真审阅学生论文草稿或设计文件,对发现的错误要及时向学生指出并指导其纠正;要认真填写审阅意见,审阅意见应具体明确。

(5) 教师对学生要悉心指导,严格要求。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学生负全责,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对学生的要求

1.根据自己的具体选题情况,发扬学习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认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内容、进度,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后,写出开题报告,包括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认识、要求、文献资料查阅情况、工作重点及毕业设计(论文)进度等,并向指导教师汇报。

3.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现场调查和实验时,要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和指导,遵守现场和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本人和他人及实验室等工作环境的安全。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和其他消耗材料。

4.遵守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有关规定、纪律和要求,努力和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违犯纪律者,严格按照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犯者按作弊论处,需要重新进行毕业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

6.对涉及保密的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要求处理。

7.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打印和装订。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应对在答辩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

(三)考核和答辩

1.各专业应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学生答辩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总设计(论文)时间的1/3以上;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有抄袭行为,论文重复率超过25%;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格式不符合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图表、设计的图纸未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经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指出后未做修改;毕业设计(论文)中有较严重错误,经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指出后未做修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未按时或未全部交齐;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不同意推荐其参加答辩;其他认为应取消答辩资格的情况,并报系批准。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的工作表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并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评阅人一般应参加学生答辩,并针对学生论文进行全面客观的提问。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负责,其成员应由讲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科技人员、企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有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与科研水平人员担任,一般不得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经专业负责人提名,教学主任审定后于答辩前一周报教务部备案。包括成员的姓名、年龄、职称。

4.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一周定出答辩进程表和答辩地点,提前在系内公布,并组织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然后将答辩日程安排提交教务处。答辩过程按日程安排组织实施。

5.答辩时,由答辩人报告设计(论文)内容,报告时间为10-15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

(1)答辩小组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质量,参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2)答辩小组应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结合学生的答辩情况,最终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情况分(总计40分),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完成情况确定,并必须在学生参加答辩前给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总计20分),由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在学生参加答辩前给出;学生答辩情况分(总计40分),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出;

(3)各专业应严格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每个专业成绩优秀学生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左右,但最多不得超过25%,优秀和良好总和原则上不得超过75%;

(4)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可进行二次答辩。学生二次答辩由系答辩委员会统一安排。

(四)检查管理

1.系根据本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各专业的配合下,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监督工作。

2.系应重视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重视和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和考勤、考纪的管理和教育,妥善处理好学生就业工作与教学工作的矛盾。

3.系和专业两级要及时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状态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的管理及保密工作。

(五)诚信原则及奖惩

1.指导教师、评阅人在指导、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该倡导诚信,对学生高度负责,认真指导、审核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签署审核意见。

2.学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前应签署诚信声明,坚守学术诚信,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抄袭、不编造、篡改实验中获得的数据资料;不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3.引用网络、媒体、报刊等资料及直接引述他人的观点、研究成果或摘录他人著作,应注明出处;直接或间接参阅的书面材料,应当标明作者、标题和页码。引用原文章内容不注明出处,视同抄袭和剽窃,学院有权视其错误的严重程度和对错误认识的态度,分别给予延期答辩、不予答辩、开除学籍等处分。

(六)资料保存

1.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本

(2)开题报告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表、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审核表

(5)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简介,仅限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在系内存档保留至少5年。需要保密的毕业设计(论文),按学院要求存档。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材料工程系。

材料工程系

二〇二二年七月

材料工程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

组长:翟燕

副组长:谭俊华、郝明正、刘菲

成员:张涛、白改玲、闫蕊、甄建斌、孙远洋、吕妍妍

秘书:李明琴

二、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系(部)各学科专业特点,明确和细化本系的管理、规定和部署职责。组长负责专业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共同负责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布置、审核、过程管理、答辩等环节,教学秘书负责工作领导小组相应的会议记录。

(二)每两周交流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

(三)根据时间节点检查、监督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组织经验交流、评估自查等;

材料工程系

二〇二二年七月